培训科主要职责


一、掌握全省职业技能培训状况及劳动力市场信息,制定残疾人职业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,完成中、高级职业培训任务,指导基层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开展初、中级职业培训工作;      二、负责残疾人职业培训基地的资质、师资、信誉等综合实力的考察和教学计划的审定,定期开展督促检查;

三、协助职业技能鉴定,健全学籍档案,开展培训后就业情况的跟踪调查与研究;

四、指导中央驻甘、省属大型企业及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;

五、配合做好培训经费的预算与执行;

六、定期组织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,建立指导老师和残疾人人才库;

七、指导协助各级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开展智力、精神和重度残疾人的技能培养和职业康复劳动项目;

八、负责组织实施有关组织资助的培训就业项目;

九、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。